东莞入选“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”
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、示范区实施周期为3年。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,开展工作筹备;2023年1月至2025年11月,开展改革实践;2025年12月,总结提炼经验。
主要任务包括,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小学幼儿园,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。示范区新创建5个以上基础教育集团,实验区创建5个以上城乡教育共同体。强化优质带动,加大对口帮扶力度,办好“三所学校”(乡镇中心幼儿园、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),提升各类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健全完善市、县、中心校(园)、校(园)四级教研体系,提升校长(园长)、教师、教研员能力素质。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,构建互联互通、共建共享的优质网络资源体系。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内容、方法及评价制度改革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。推动创建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(市、区)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(市、区),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,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来源 | 广东省教育厅